误服农药身亡;保险公司以非意外事故拒赔

钱顺邦艺
1.8K
前言:菏泽成武张女士为丈夫牛先生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牛先生因误服农药身亡,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却认为牛先生非意外死亡而拒赔。日前当地法院判保险公司支付17万元保险金。2013年9月11日,牛先生误喝装在饮料瓶里的农药百草枯,三天后因治疗无效身亡。丈夫去世之后,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拒绝。无奈之下的张女士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张女士提供的村委会、派出所证明以及医院病历等可证明丈夫属意外死亡,而保险公司却不能证明其丈夫属于非意外死亡,于是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受益人张女士17万元。

菏泽成武张女士为丈夫牛先生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牛先生因误服农药身亡,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却认为牛先生非意外死亡而拒赔。日前当地法院判保险公司支付17万元保险金。

2012年6月22日,张女士在保险公司为丈夫牛先生购买了一份人身保险,基本保险金额为85000元。其中,保险条款中约定,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保险人按基本保险金额与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之和的两倍给付身故保险金。2013年9月11日,牛先生误喝装在饮料瓶里的农药百草枯,三天后因治疗无效身亡。丈夫去世之后,张女士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却遭拒绝。保险公司认为,张女士不能充分证明牛先生是意外死亡。

无奈之下的张女士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张女士提供的村委会、派出所证明以及医院病历等可证明丈夫属意外死亡,而保险公司却不能证明其丈夫属于非意外死亡,于是最终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受益人张女士17万元。

办案法官对此介绍,本案争议焦点为被保险人是否属于意外死亡、举证责任如何分配问题。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往往处于劣势,法院根据公平原则及诚实信用原则,将举证责任的承担向保险公司倾斜,在保险公司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其主张时,法院应依法维护投保人的合法权益。

- THE END -
字数:513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超级玛丽15号
可选重疾额外赔、癌症保障实用
85512
达尔文12号
可选疾病额外赔、癌症多次赔保障
84521
达尔文宝贝计划12号
可选疾病额外赔、常见病投保宽松
84054
大黄蜂16号(旗舰版)
少儿特疾多次赔、重疾额外赔付高
83521
青云卫6号
重疾额外赔、少儿特疾赔220%
82145
小青龙7号
少儿特疾多次赔、重疾可赔6次
81250
医联有盟(瑞星保)
可选身故、可选医疗保险金
80125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