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雇主责任险与团体意外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险标的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标的是雇主对雇员在受雇期间从事业务时因遭受意外而致伤、残、死亡等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标的是员工的身体和生命,当员工遭受意外伤害时给予赔付。
2.被保险人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被保险人是雇主。
-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员工。
3.赔偿对象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是支付给雇主,由雇主再对员工进行相应赔偿,用于弥补雇主在法律上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团体意外险的赔偿是支付给员工或其指定的受益人。
4.保障范围不同:
-雇主责任险主要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遭受的意外事故,通常覆盖员工在工作中受伤或生病导致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残疾赔偿、丧失收入、死亡赔偿等。
-团体意外险保障员工在工作和非工作期间遭受的意外伤害,包含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和住院津贴等。
5.保险费用的税务处理不同: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费可计入生产成本,在税前进行扣除。
-团体意外险的保险费一般不能在税前扣除。
6.赔偿项目和方式: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项目较多,可以扩展自费药、0免赔、100%报销等,且伤残赔付可以针对工伤和非工伤两种定残方式。
-团体意外险通常会有免赔额、约定比例报销、限制社保用药,一般只能走商业意外定残标准。
综上所述,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在保险标的、被保险人、赔偿对象、保障范围、税务处理以及赔偿项目和方式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选择哪种保险取决于企业的具体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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