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 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条款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方面:
1.合同构成:
-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等书面文件组成,确保各方权益的明确性。
2.投保人与被保险人:
-投保人通常是企事业单位等团体,负责为被保险人(员工)购买保险。
-被保险人需符合年龄和健康条件,一般是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职人员。
3.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相应的保险金。
-意外伤害的定义和给付标准会在条款中详细说明,如身故给付全额保险金,伤残则根据伤残等级按比例给付。
4.责任免除:
-条款中会列出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情形,如投保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自杀或违法犯罪行为等。
5.保险金额与保险费: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是保险公司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费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由投保人一次性交清或按约定方式支付。
6.保险期间:
-团体意外险的保险期间通常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起保日零时起至期满日二十四时止。
7.受益人指定与变更: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指定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并有权变更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8.理赔流程:
-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必要的理赔资料。
-保险公司将按照条款规定进行理赔审核,并尽快给付保险金。
请注意,具体的保险条款可能因保险公司和产品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购买团体意外险时,建议仔细阅读并理解保险条款,确保所选产品符合实际需求。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专业的保险顾问或保险公司客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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