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向投保团体提供保险保障,当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保险产品。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险责任包括:
1.被保险人被确诊患有保险合同中约定的重大疾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而丧失劳动能力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
3.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的免责条款包括:
1.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患有的疾病。
2.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存在的症状或体征。
3.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发现的疾病。
4.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5.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6.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7.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8.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9.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10.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11.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12.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13.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14.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15.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16.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17.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18.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19.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20.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21.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22.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23.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24.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25.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疾病或症状。
26.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经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