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商场女子坠亡 癌症患者自杀防癌险赔偿吗
南京商场女子坠亡 警方初步认定是自杀 现代快报讯2018年11 月8日上午10点多,南京市新街口中央商场内,一个中年人摔落在化妆品柜台附近的地面上。目前,死者坠楼原因警方还在调查中。按保险合同赔偿。如只是防癌险,生其他疾病则保险公司无赔偿责任。 合同成立后超过2年,如果被保人自杀,保险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约定的身故保额给付受益人。如果自杀行为发生在合同复效之日起2年内,则不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则要进行赔偿。合同成立未超过2年,但被保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也就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那么自杀仍然需要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