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相守定期寿险有哪些条款

“爱相守定期寿险”是一种定期寿险产品,具体条款可能因保险公司和产品版本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通常包括以下常见条款:
1.保险期间:明确保险的有效期限,例如10年、20年或至特定年龄(如60岁、65岁等)。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受益人可获得保险金。
2.保险责任:规定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内承担的责任,通常包括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身故或全残。部分产品可能还包含特定疾病或意外伤害的额外保障。
3.免责条款:列出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例如投保人故意伤害被保险人、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活动、战争或暴乱等。
4.保险金额:明确保单的基本保额,即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受益人可获得的赔偿金额。部分产品可能允许投保人选择附加保额或调整保额。
5.保费支付:规定保费的支付方式(如年缴、月缴等)和支付期限。未按时缴纳保费可能导致保单失效。
6.犹豫期:通常为10-15天,投保人在此期间内可以无条件退保,保险公司将退还已缴纳的保费(可能扣除工本费)。
7.宽限期:若投保人未按时缴纳保费,保险公司会提供一定期限(通常为60天)的宽限期,在此期间保单仍然有效。宽限期内缴纳保费可恢复保单效力。
8.复效条款:若保单因未缴纳保费而失效,投保人可在一定期限内申请复效,通常需要补缴欠缴保费及利息,并重新进行健康告知。
9.受益人指定:投保人可指定受益人,若未指定,则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确定受益人。
10.保单贷款:部分产品允许投保人在保单有效期内申请贷款,贷款金额通常不超过保单现金价值的一定比例。
11.减额缴清:若投保人无法继续缴纳保费,可选择将保单的保额降低,以已缴纳的保费作为新的保额,保单继续有效。
12.退保条款:规定投保人提前解除合同时的处理方式,通常退还保单的现金价值,具体金额根据保单年限和已缴纳保费计算。
13.健康告知:投保时需要如实告知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隐瞒或虚假告知可能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解除合同。
14.等待期:部分产品设有等待期(通常为90天或180天),在等待期内因疾病导致的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赔偿责任。
15.保单变更:规定投保人如何申请变更保单信息,如受益人、联系方式等。
以上条款仅为常见内容,具体条款以保险合同为准。投保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确保了解产品的保障范围、责任免除等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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