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组织的管理机制有很大修改

原标题:合作医疗与赤脚医生研究(1955 1983年)合作医疗的管理有组织管理和基金管理两个方面。
从组织管理机制上看,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与发展,要有利于农村卫生工作的开展,有利于预防为主方针的贯彻与执行,有利于三级卫生保健网的建设,有利于初级保健工作的落实。从基金管理运行上看,要有利于资金的筹集,合理分配,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合作医疗在50年代出现,在60年代末以政治运动的形式大规模推广,在全国很多地方来说,开始时真是新生事物,所以在管理上没有经验,医病吃药一度很混乱,有些地方则时办时停或出现刚办起来不久就垮了的现象。以江苏省建湖县庆丰公社为例, 这个公社的跃武大队合作医疗创办后,医病吃药一度很混乱,合作医疗经费没有专人管,三个月的资金一个月就用光了。针对这种情况,建立了由大队干部、贫下中农代表、赤脚医生组成的三结合管理小组,发动群众制订了现金、药品、帐目专人分管的财务管理制度、外出治病的药费报销制度、中草药的采集、加工制度,以及赤脚医生学习、工作、劳动制度等。 从而使合作医疗走上了有序发展的道路。就全国来说,合作医疗的发展各地不平衡。根据当时一份档案材料的说法,到1971年底, 全国实行了合作医疗的大队有48万个(全国大队总数65万个,占74%),举办得较好的大队约占1/3,他们不仅能解决本大队看病的费用,还能解决外出看病的部分费用;多数大队只能解决社员在本大队看病的全部或部分费用;少数大队时办时停或已经垮掉 。
所以该文件指出: 办好合作医疗要加强管理,一是各级党委要重视,加强领导;二是要不断提高 赤脚医生 的政治思想和技术水平;三是要认真贯彻 预防为主 的方针;四是要自力更生、勤俭办医大力开展采、种、制、用中草药;五是要健全制度,实行民主管理 。
并要求:各地公社党委加强对合作医疗和大队卫生室的领导,把它列入议事日程,并指派一名负责人分管这项工作;公社、大队要成立有领导干部、贫下中农、赤脚医生代表参加的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由于总结了经验,加强了组织管理,很多地方的合作医疗有走上了正轨,没有办合作医疗的地方也办起来了。到1980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生产大队)实行合作医疗;医疗保障覆盖了85%的农村人口。合作医疗的合作方式从合医不合药到合医合防不合药,再到合医合防又合药转变,使农民得到最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在组织形式上,合作医疗大多是生产大队办,也有由公社办的,还有社、队两级联办的,3有少数地方由几个大队联合办的,如山东省嘉祥县马集公社就采用这种方式, 但以大队办或公社办居多数。
大队办的合作医疗,主要由大队管理,一般由大队长、大队会计、赤脚医生和贫下中农代表组成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如江西省奉新县 各大队均成立了合作医疗站领导小组,由大队、生产队革委会副主任、贫下中农和赤脚医生等7一9人组成,并指定赤脚医生或下放医务人员负责医疗站的具体工作。在管理形式上有两种:一种是作为大队的直属单位,政治上归大队统一领导,学习上大队统一布置;经济上实行独立核算。少数大队采取与大队综合场合并,行政管理和经济核算实行一元化领导。
5由公社办的,那就由公社管理,由公社副书记、卫生院院长、赤脚医生代表和贫下中农代表组成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如湖北省麻城县, 社员的合作医疗一般以公社为单位举办。 各公社成立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公社管文教的书记、管财经的社长,贫协副主席、信用社主任和卫生所所长组成 。
管理的范围基本上与合作医疗基本的核算范围相一致,即合作医疗大都采用集体与农民群众受益者共同管理的模式。这个集体有些地方是大队,有些地方则是公社。所以,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合作医疗的管理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大队办大队管(队办队管),大队办公社管(队办社管),队社联办公社管(社队联办),公社办公社管(社办社管)。1、大队筹办大队管理型:合作医疗站由大队筹办,由大队干部、贫下中农代表和赤脚医生组成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经费来源为大队公益金、公积金中提留和农民交纳一部分。
受惠对象为本大队全体人员。由大队制定每个人享受医疗服务的范围和标准。如浙江省富阳县所举办的合作医疗,就是由生产大队举办。具体做法为:贫下中农代表、大队干部和赤脚医生组成管理委员会,由赤脚医生主持。合作医疗经费由大队、生产队、社员个人三方面集资;社员每人每年交5角到3元的保健费;生产队和大队每年按参加合作医疗的人数,从公益金中提取每人1元,每年筹资一次,以大队为核算单位。社员在合作医疗站看病时,根据各队经济条件按一定比例减免医药费:一般为二至五成,富裕的大队五成以上,慢性病的医药费一般只报销五成,因不正当行为(如打架等)致病和不经过赤脚医生擅自外出就诊所花费的医药费不予报销。
江西省宜春行署对四县的调查中,队办合作医疗的有136个大队,占调查大队总数的54.8%。
3采用这种形式举办合作医疗站的地方很多,是一种较普遍的形式。这种类型的合作医疗在80年代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出现而发生变异。如江西宜春地区卫生局在调查四县248个大队中有90个大队,由大队投资作为合作医疗站的周转资金,专业则承包给赤脚医生。实行自负盈亏,谁看病谁出钱,社员只免收挂号费。合作医疗站仍由大队管理,赤脚医生每年还要交一定数量的利润给大队存医疗站扩大业务。2、大队筹办公社管理型:合作医疗站由大队筹办,由公社干部、大队干部、贫下中农代表和赤脚医生代表组成的管理委员会共同管理。合作医疗经费由集体与个人共同筹集,但农民享受医疗服务的范围与标准则由公社和大队协商决定,经费存入公社信用社,由公社卫生院或公社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统一管理,按不同的大队进行核算,经费超支部分由各大队负责。如江西省宜春县金瑞公社17个大队就采取这种形式。其做法为:医药基金由大队、生产队、社员共同负担。基金由社队两级按比例使用。
赤脚医生由社办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管理。报酬由公社卫生院统一评定。农民看病吃药的报销比例:本公社内全报,转上级医院按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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