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并没有官方统一规定的115种重大疾病列表,但根据保险行业常见实践,重大疾病种类通常涵盖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神经系统疾病、器官功能衰竭等类别。以下为可能包含在扩展重疾险中的常见疾病类型示例(具体需以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一、恶性肿瘤类
恶性肿瘤(重度):如肺癌、肝癌、乳腺癌、胃癌、结直肠癌、甲状腺癌、胰腺癌等。
原位癌(部分产品可能将其列为轻症,但也有产品归为重疾)。
二、心脑血管疾病类
急性心肌梗塞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脑中风后遗症:因脑血管病变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功能障碍。
心脏瓣膜手术
主动脉手术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三、神经系统疾病类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严重脑损伤
瘫痪
严重帕金森病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严重多发性硬化
四、器官功能严重受损类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包括肾脏、肝脏、心脏、肺脏等器官移植。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双目失明
双耳失聪
五、其他重大疾病
多个肢体缺失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肾功能损害
严重Ⅲ度烧伤
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严重1型糖尿病
六、特定疾病或手术
良性脑肿瘤
深度昏迷
语言能力丧失
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严重克罗恩病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七、扩展疾病(可能包含在115种中)
严重原发性心肌病
严重慢性复发性胰腺炎
持续植物人状态
坏死性筋膜炎
严重系统性硬皮病
严重冠心病
严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严重急性主动脉夹层血肿
严重慢性缩窄型心包炎
严重心脏衰竭CRT治疗
八、注意事项
保障范围差异:不同保险公司的115种重疾险产品,疾病定义和保障范围可能存在差异,需仔细阅读保险合同条款。
疾病定义:重疾险对疾病的定义通常遵循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但部分产品可能在此基础上增加特定保障。
轻症/中症保障:部分产品将轻症(如早期癌症、轻度脑中风后遗症等)和中症(如中度脑损伤、中度类风湿性关节炎等)纳入保障范围,但可能不包含在“115种重疾”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