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无忧重疾险的条款内容可能因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产品版本而有所差异,但一般来说,其主要条款可以归纳如下:

一、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上述原因患本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因上述原因患本合同所指的特定疾病,保险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但给付以一次为限,本合同继续有效。
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男性/女性高发特定重大疾病额外保险金(部分产品提供):
自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男性/女性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在年满七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因首次发生并经确诊的疾病导致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的男性/女性高发特定重大疾病,本合同终止,保险公司除按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约定给付外,再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额外保险金。
若因意外伤害导致上述情形,不受一百八十日的限制。
二、除外责任
保险合同通常会明确列出除外责任,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的情况。这些除外责任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等。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一般性描述,具体条款细节和除外责任可能会因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产品版本而有所差异。在购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了解清楚保障范围、除外责任等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