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儿童医保怎么买保险,应由流入地政府负责

这真是一个令人高兴和令人担忧的消息。幸运的是,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从城镇向农村的普及,使“城乡平等权利”向前迈进了一步。令人担忧的是,夹在城市和农村之间,流动儿童的医疗保险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
也许,为了儿童保健,流动家庭不能把孩子送回自己的家。以前,农村义务教育首次实现免费后,许多家长也采取了类似的办法,让孩子回到远离城市的家中。然而,这样的解决方案太重,甚至是残酷的。毕竟,哪些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屈膝而行,分享他们孩子成长的幸福,哪些孩子不想生活在一个完整的家庭中并依偎在父母的怀里。然而,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一个完整的家庭是充满活力的。同时,农民工子女回国,使得留守儿童问题已经非常棘手,甚至更加难以回国。
儿童健康保险应当是国家层面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但在现实中却陷入了“本土化”的尴尬境地。各地的政策各不相同。在北京这样的城市,外国儿童是不允许参加医疗保险的。但在杭州、深圳等地,外来孩子却能受到当地政策的惠泽,而给外来的孩子医保福利的城市,其保障政策往往又是残缺不全,例如外来学龄前儿童就被排除在外,如此严重“地方化”医保政策,人为地制造了不公,让大量外来家庭感到焦虑,感到面对疾病威胁的恐惧和无力。
儿童医保政策理应无缝隙,全覆盖,平等地关爱每一位儿童,而要做到这一点,迫切需要从“国家指导”走向“国家主导”,让儿童医保摆脱“地方化”。
国家主导,意味着就应像规定流动儿童教育权由流入地政府负责一样,国家明确流动儿童医保也由流入地政府负责。地方政府现在开始重视流动儿童受教育权,然而,相对于受教育权,医保其实是儿童更重要、更基础的权利,没有生命健康保障,何谈成长发展,医保在流动儿童权利保障的序列中,理应是放在首位的,是地方政府最需要负责的。同时,国家还应规定流动儿童医保的“零门槛”,流动儿童医保应该覆盖0-14岁的所有儿童,不允许学龄前后的差别对待,也不应与别的问题挂钩,做到不让一个孩子遗漏。
国家主导,还意味着国家财政对儿童医保应有足额的投入。地方政府之所以长期不愿意将儿童医保扩大到流动儿童,怕因此造成额外的财政负担是个重要因素,在地方事权财权不对等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往往倾向于将有限财力用于满足本地户籍人口不断扩大的福利要求,尤其是在许多不发达地区,由于政府财力薄弱,即使本地户籍的儿童,医保保障水平也十分低,遑论再去保障流动儿童。有中央财力的支持,地方政府再想把流动儿童拒于医保门外,也没了借口。
当然,强调“国家主导”,我们也呼吁地方责任。对于农民工子女健康保险,像北京这样的金融资源丰富的大城市,负担不起。此外,与外国人向北京缴纳的税相比,这笔钱的数额非常少。更何况,北京之前担心流动儿童医保会带来“洼地效应”——大量外来家庭会为了孩子的疾病迁入北京,但是,儿童医保在农村的实施将彻底消除这种顾虑。最近,北京出台了流动儿童入学的政策,那么下一步,是不是应该把流动儿童医保,提上日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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