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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识别和描述保险合同的特殊特征(一)

燕磊筠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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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保险合同的特殊特征保单的措辞反映了保险的某些基本原理。而作为保险合同的保单一般具有某些特殊特征:个人性合同条件性合同非等价交换合同最大诚信合同附和性合同补偿性合同个人性合同被保险人的身份、特性对保险公司来讲非常重要,因为保险公司有权在愿意和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中做出选择。保险人是否偿付取决于被保险人的损失是否发生。条件性合同是一种在合同中的一方或多方当事人满足一定条件时才会履行的合同。在保单的特定期限内,所承保的损失可能没有发生,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合同一文不值。即使是在保单期限内保险人并不需要履行这一承诺,但承诺依然存在。

保险合同的特殊特征

保单的措辞反映了保险的某些基本原理。而作为保险合同的保单一般具有某些特殊特征:

个人性合同

条件性合同

非等价交换合同

最大诚信合同

附和性合同

补偿性合同

个人性合同

被保险人的身份、特性对保险公司来讲非常重要,因为保险公司有权在愿意和其订立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中做出选择。一旦保单生效,被保险人就不能随意地将保单转让给他人。如果允许进行这种转让的话,保险公司就有可能在法律约束下不得不与其不愿意承保的人订立合同。大部分保单条款都包含一项(称为转让条款)规定:被保险人在向另一方转让保单之前必须获得保险人的书面同意。

条件性合同

由于当事人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履行合同,所以保单是一种条件性合同。

保险人是否偿付取决于被保险人的损失是否发生。此外,在偿付之前被保险人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例如当发生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条件性合同是一种在合同中的一方或多方当事人满足一定条件时才会履行的合同。

在保单的特定期限内,所承保的损失可能没有发生,但这并不意味着保险合同一文不值。在购买保单的同时,被保险人就获得了一项有价值的承诺———保险人承诺,如果发生保险损失,保险人将给予赔付。即使是在保单期限内保险人并不需要履行这一承诺,但承诺依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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