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广州居民医保9月1日起缴费逾期不受理补缴

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明年元月起,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为城乡居民医保。
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建议参保人(在校学生除外)在此期间缴费,否则明年将不能享受医保待遇,且中途将不受理参保。
9月1日起开始缴费由于明年起,广州将新农合与居民医保合并,涉及缴费时间统一等问题。上月初,广州市人社局等相继制定三个配套文件(《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试行办法》、《广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行办法》、《2014年居民医保过渡期通知》)。昨天,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说:这3个文件已获市政府通过。关键的缴费标准、待遇等都没有改动。
根据“并轨”文件,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将从明年1月1日起合并成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统一以自然年度(即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为保险年度。各类群体不分地域,实行统一的缴费标准、统一的医保待遇。不过,由于增城、从化农村经济较落后,原个人缴费较低,文件为增城个人缴费设定1年过渡期,从化的个人缴费设定两年过渡期。据介绍,2015年度广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全市(不含增城及从化)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含大中专院校学生)为每人152元;增城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122元;从化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大中专院校学生除外)为每人91元;各级政府资助标准均为每人366元。
相比现行缴费标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大致维持平稳,甚至有所下降。以城镇居民医保群体为例,其现有缴费标准为: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缴费标准为120元/年人,非从业居民为600元/年人,老年居民为800元/年人。病了才参保?此路不通市人社局介绍,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为上一年的9月1日至12月20日。
具体到2015年度,除在校学生外,参保人应在今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办理201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及缴费;学生群体则可放宽至12月31日前,但要求将2014年过渡期及2015年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费用一次性缴纳(共192元/人)。
市医保局副局长伍锦明特别提醒,缴费期内未缴费,而又不属于允许年度中期参保的五类人群,年度中途将不受理任何参保登记申请。也即,学生群体在今年12月31日前、其他群体在今年12月20日前没缴费的,又不属于允许年度中期参保的五种情况,明年将停止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想参保则只能等到2016年度。“这主要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李程说,以前居民医保从缴费次月便可享受待遇,一些参保人钻空子往往“下月要动手术这个月才参保”,从而导致居民缴费率不高,也对其他参保人不公平。
“花150多元钱,保一年的看病风险,我们希望市民能积极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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