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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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加大。目前,全市农民参合率达到99.81%。 在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中,我市完成了由单纯住院补偿到 住院补偿+门诊统筹+慢病补偿+大病补偿 的转变。通过推广医疗保障 一卡通 ,实现了即时结报,最高保障支付金额达到5万元,全市医疗保障政策性补偿比例已达到70%以上,饶河县乡镇补偿比例达到90%,其他县区均达到80%。 我市制定和出台了优惠政策,开展了新农合参保优势补偿。对连续参合农民实行优势补偿,对中药治疗给予优惠政策,对集散地外出农民工的老人、儿童给予破户参合,并延长了农民个人缴费时间,全市均实行单病种付费,扩大了受益面。 我市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心脏病、残疾人康复项目、重症精神病的救治工作纳入特殊疾病的救治范畴,开展了特殊疾病的补偿工作,并将市区新农合参保残疾人康复项目补偿比例提高到50%。 我市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纳入新农合报销目录,报销比率高于非基本药物。在实行基本药物和开展门诊统筹的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实施一般诊疗费,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按每人10元拨付。 自2007年新农合制度启动实施以来,我市已累计发放新农合医疗补偿金3559.3万元,受益的参合农民已达4762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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