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疾保障
116种重疾,赔付100%基本保额,前10年且40岁前确诊重疾赔付130%基本保额,第11-20年度确诊重疾赔付150%基本保额
- 重疾多次赔(可选)
116种重疾,不分组,赔付首次重疾后,每间隔365天,确诊其它重疾,可进行第二、三次赔,依次赔130%、150%基本保额
- 中症保障
25种中症,最高赔付2次,每次赔付50%基本保额
- 轻症保障
40种轻症,最高赔付3次,每次赔付35%基本保额
- 恶性肿瘤多次赔(可选)
首次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前次重疾为恶性肿瘤,间隔3年再确诊,可依次赔付恶性肿瘤第二次130%基本保额、第三次150%基本保额;若前次重疾非恶性肿瘤,间隔365天确诊恶性肿瘤,可依次赔付恶性肿瘤第二次130%基本保额、第三次150%基本保额
- 急性心梗多次赔(可选)
首次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前次重疾为急性心机梗塞,间隔3年再确诊,可依次赔付第二次130%基本保额、第三次150%基本保额;若前次重疾非急性心机梗塞,间隔365天确诊,可依次赔付第二次130%基本保额、第三次150%基本保额
- 脑中风后遗症多次赔(可选)
首次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前次重疾为脑中风后遗症,间隔3年再确诊,可依次赔付第二次130%基本保额、第三次150%基本保额;若前次重疾非脑中风后遗症,间隔365天确诊,可依次赔付第二次130%基本保额、第三次150%基本保额
- 特别关爱身故金(可选)
确诊重疾满1年后身故,额外赔付20%基本保额
- 身故/全残/疾病终末期
18岁前,赔付已交保费,18岁后,赔付100%基本保额
- 被保人豁免
轻症、中症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若选重疾、癌症、急性心梗、脑中风后遗症等多次赔付,首次重疾豁免后期保费,合同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