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疾商业险,即重大疾病保险,是一种为被保险人提供在确诊患有特定重大疾病时,一次性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产品。以下是重疾商业险通常包括的内容:
1.保障范围:
重大疾病:通常包括癌症、心脏病、中风、肾衰竭、重大器官移植等严重疾病。具体的疾病种类和定义会根据保险合同而有所不同。
轻症疾病:一些重疾险还会涵盖轻症疾病,如早期癌症、轻度中风等,提供部分保险金给付。
中症疾病:部分产品还会包括中症疾病,提供介于轻症和重症之间的保险金给付。
2.保险金给付:
一次性给付:在被保险人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后,保险公司会一次性给付保险金。
多次给付:部分重疾险产品提供多次给付,即在首次确诊后,如果再次罹患其他重大疾病,可以再次获得保险金。
3.附加保障:
身故保障:一些重疾险产品在被保险人身故时,也会提供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全残保障:如果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导致全残,也可以获得保险金给付。
豁免保费:在被保险人确诊患有重大疾病后,后续的保费可以豁免,保险合同继续有效。
4.等待期:
重疾险通常设有等待期,即从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的一段时间内(如90天或180天),如果被保险人确诊患有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5.犹豫期:
购买重疾险后,通常会有一个犹豫期(如10天或15天),在此期间内,如果投保人决定退保,可以全额退还已交保费。
6.保险期间:
重疾险的保险期间可以是定期(如10年、20年)或终身。定期重疾险在保险期间结束后,保险合同终止;终身重疾险则保障至被保险人身故。
7.保费:
重疾险的保费通常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等因素确定。
8.责任免除:
重疾险合同中会明确列出一些免责条款,如因故意行为、战争、核辐射等原因导致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以上是重疾商业险通常包括的主要内容,具体条款和保障范围应以保险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