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特殊疾病保险通常涵盖的疾病项目因保险公司和具体产品而异,但一般包括以下几类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
1.恶性肿瘤:包括各种癌症,如肺癌、肝癌、乳腺癌等,但通常不包括早期癌症或某些特定类型的低风险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心肌缺血坏死的情况。
3.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意外导致的神经系统功能障碍,通常要求达到一定的后遗症程度。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包括心脏、肝脏、肺、肾脏等器官的移植,以及造血干细胞的移植。
5.冠状动脉搭桥术: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而进行的手术。
6.终末期肾病(尿毒症):指肾功能衰竭达到需要长期透析或肾移植的程度。
7.多个肢体缺失:因意外或疾病导致两个或以上肢体完全丧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指肝脏功能严重受损的疾病。
9.良性脑肿瘤:需要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的脑部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指肝功能严重受损,无法维持正常生理功能。
11.深度昏迷: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持续性昏迷状态。
12.双耳失聪: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双耳听力完全丧失。
13.双目失明: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双目视力完全丧失。
14.瘫痪:因疾病或意外导致的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运动功能完全丧失。
15.严重阿尔茨海默病:指认知功能严重衰退,生活无法自理。
16.严重帕金森病:指神经系统疾病导致运动功能障碍。
17.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指肺部血管压力异常升高,导致心脏功能受损。
18.严重运动神经元病:指神经系统疾病导致肌肉萎缩和运动功能丧失。
19.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指骨髓造血功能严重受损。
20.严重Ⅲ度烧伤:指皮肤组织严重烧伤,通常需要达到一定面积或程度。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保险公司和产品的具体保障范围、定义和赔付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选择保险产品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具体的保障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