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的重症(慢性)疾病医保报销范围包括多种疾病。这些疾病主要分为门诊重症和慢性疾病两类。
门诊重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的);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的);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脑器质性精神病);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需做肾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以及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
慢性疾病则包括:慢性肾衰竭(非透析阶段);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丙型肝炎的抗病毒治疗;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Ⅲ级及以上;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达到肺、心功能失代偿期的);甲状腺功能亢进(发生了甲状腺毒症性心脏病的);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X线检查关节病变Ⅲ期及以上的);系统性硬化病(达到皮肤病变硬化期或萎缩期的);强直性脊柱炎(出现“放射学骶髂关节炎”的);帕金森病及帕金森综合征;以及心脏瓣膜置换术后等。
此外,根据最新的信息,武汉市门诊慢特病保障病种数量已经增至37类,包括11种门诊特殊疾病和27种门诊慢性疾病,进一步扩大了保障范围。
请注意,具体的医保报销政策和范围可能会随时间发生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对于个人而言,了解并合理利用医保政策,可以减轻因重症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