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平安保险的人寿保险产品种类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定期寿险:提供一定期限内的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公司按约定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满被保险人仍生存,合同终止,通常不返还保费。
2.终身寿险:提供终身保障,无论被保险人在何时身故,保险公司都会给付保险金。这类保险通常具有储蓄功能,现金价值会随时间增长。
3.两全保险(生死两全保险):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若保险期满被保险人仍生存,保险公司给付生存保险金。兼具保障和储蓄功能。
4.年金保险:在被保险人达到一定年龄或满足一定条件后,保险公司按约定定期给付年金,通常用于养老规划。
5.重大疾病保险:提供针对特定重大疾病的保障,若被保险人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部分产品还包括轻症、中症保障。
6.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因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的保障。通常作为附加险或独立险种。
7.医疗保险:报销被保险人因疾病或意外产生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医疗等。部分产品还包括特定疾病的额外保障。
8.少儿保险:专为未成年人设计,通常包括教育金、成长金、意外伤害、疾病保障等,旨在为孩子的成长和教育提供经济支持。
9.团体保险:为企业或团体提供的人身保险,通常包括团体寿险、团体意外险、团体医疗险等,保障对象为团体成员。
10.投资连结保险:结合保险保障与投资功能,保单价值与投资账户的表现挂钩,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但风险也相对较高。
以上是平安保险人寿保险的主要种类,具体产品的保障范围、条款和费用可能有所不同,需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