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寿险主要包含以下几个种类:
1.定期寿险:这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保单规定的期间内发生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未死亡,保险人则无须支付保险金也不返还保险费。此类保险通常适用于短期内从事较危险工作的人群,为其提供一定期限内的保障。
2.终身寿险:这是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保险责任从保险合同生效后一直到被保险人死亡之时为止。由于人的死亡是必然的,因此终身寿险的保险金最终会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此类保险具有长期保障和储蓄功能,费率相对较高。
3.生存保险: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4.两全保险(也称为生死两全保险):这种保险结合了定期寿险和生存保险的特点。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身故,身故受益人可领取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继续生存至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满,则可领取保险期满金。此类保险是目前市场上较为常见的商业人寿保险。
5.养老保险:这是由生存保险和死亡保险结合而成的一种特殊形式的保险。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均可领取保险金。这种保险旨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养老保障,同时也可为家属提供经济支持。
此外,根据保险产品的创新和发展,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寿险,如年金保险、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等,这些产品结合了保障和投资的功能,为被保险人提供了更多元化的选择。但请注意,不同类型的寿险产品具有不同的特点和风险,选择时应根据个人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