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业险全险通常指车险全险,不同保险公司提供的车险全险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包含以下主险和附加险:
一、主险
车辆损失保险:指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修车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三者责任保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车上人员责任保险:又分为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负责赔偿保险车辆交通意外造成的本车人员伤亡。
全车盗抢保险:指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侦查证实满一定时间没有下落的,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赔偿。
二、附加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负责赔偿被保险的车险在使用过程中,车辆本身发生玻璃单独破碎的损失。
自燃损失险:对保险车辆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
新增加设备损失险:音响、空调、真皮座椅等车上设备因为事故损坏了,能够得到赔偿。
车身划痕损失险:主要针对车辆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表面油漆单独划伤的情况进行赔偿。
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应对车辆在积水路面涉水行驶造成的发动机损坏。
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当车辆因为事故需要修理时,保险公司可以按照约定赔偿费用,作为弥补车辆停运的损失。
车上货物责任险:因为意外事故导致车上货物损毁的,可以得到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当事故中有第三方或车上人员伤亡时,受害方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
不计免赔率险:可以让车主在发生事故时,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获得全额赔偿,避免了因免赔额而自己承担一部分损失。
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解决了车辆受损却找不到责任方的难题。
指定修理厂险:允许车主选择指定的修理厂进行车辆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