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众责任险是一种为了保障被保险人对公众因其业务活动造成的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失而承担的法定赔偿责任而购买的保险。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公众责任险并不会提供赔偿。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公众责任险不赔偿的情况:
1.核事故引起的损害:由于核事故导致的损害通常涉及大规模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其赔偿责任往往超出了公众责任险的承保范围。
2.战争、暴动等相关事件:包括战争、暴动、内乱、骚乱、叛乱或罢工等引起的任何损害,由于这些事件通常具有政治性或社会性的复杂背景,其造成的损失也往往被排除在公众责任险的赔付之外。
3.不可抗力事件:如地震、海啸、雷击、暴雨、洪水、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由于其不可预测性和巨大破坏性,通常也被列为公众责任险的免责事由。
4.被保险人故意行为:如果被保险人或其雇员故意造成损害,那么这种损害将不会得到公众责任险的赔偿。
5.特定业务风险:某些特定类型的业务风险,如不洁或有害食物引起的食物中毒、有缺陷的卫生装置导致的损害,以及售出的商品或食物存在缺陷造成的损害等,也可能被排除在赔付范围之外。
6.其他特定情形: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特定情形,如因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引起的土地、财产或房屋损坏,各种运输工具的第三者责任事故,以及公众责任保险单上列明的其他除外责任等,也通常不会得到公众责任险的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免责条款可能因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而有所差异。因此,在购买公众责任险时,建议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和细则,以充分了解其保障范围和除外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