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寿疾病险是一种结合了人寿保险和疾病保障的保险产品,旨在为被保险人在罹患特定疾病或身故时提供经济补偿。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人寿疾病险类型:
1.定期人寿疾病险:
-保障期限固定,如10年、20年或至某个特定年龄。
-在保障期内,如果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身故,保险公司将支付保险金。
-保障期满后,合同终止,通常不退还保费。
2.终身人寿疾病险:
-保障期限为被保险人的终身。
-无论被保险人何时罹患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身故,保险公司都会支付保险金。
-通常具有现金价值,可以在一定条件下提取或借款。
3.两全人寿疾病险:
-结合了生存保险和身故保险。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内罹患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身故,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障期满时仍然生存,保险公司也会支付生存保险金。
4.重大疾病保险:
-专门针对重大疾病提供保障,如癌症、心脏病、中风等。
-一旦被保险人被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支付一次性保险金。
-通常可以单独购买,也可以作为附加险附加在人寿保险上。
5.轻症疾病保险:
-针对较轻的疾病提供保障,如早期癌症、轻度中风等。
-被保险人被确诊为合同约定的轻症疾病时,保险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保险金。
-通常作为重大疾病保险的附加险存在。
6.特定疾病保险:
-针对特定疾病提供保障,如女性疾病、儿童特定疾病等。
-被保险人被确诊为合同约定的特定疾病时,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通常针对特定人群设计。
7.多次赔付疾病保险:
-允许被保险人在罹患不同疾病或同一疾病多次复发时,多次获得保险金赔付。
-通常设有赔付间隔期和累计赔付限额。
8.豁免保费疾病保险:
-如果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其后续保费,同时继续提供保障。
-通常作为附加险存在,附加在主险上。
这些是人寿疾病险的一些常见类型,具体产品设计和保障范围可能因保险公司和产品条款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