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主要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1.保险人:也被称为“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2.投保人:也被称为“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当投保人为自己的利益投保且与被保险人同为一人时,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是同一人;当投保人为被保险人的利益投保时,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投保人要履行交付保险费的义务,同时拥有订立和变更保险合同的权利。
3.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被保险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通常就是投保人;在人身保险中,若投保人为自己投保,投保人就是被保险人,若投保人为他人投保,他人是被保险人。
4.保险标的:也被称为“保险对象”、“保险项目”等,是保险利益的载体,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
5.保险利益:也被称为可保利益,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得以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保险合同的客体。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经济上有价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是具有利害关系的利益。
6.保险金额:简称保额,是保险利益的货币价值表现,是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风险事故时承担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
7.保险费:简称保费,是投保人为取得保险保障而交付给保险人的费用。
8.保险期限:简称保期,是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有效期间。
以上就是保险的主要要素,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保险合同的基本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