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保险的要素:
1.保险人: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2.投保人: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3.被保险人:是指根据保险合同,其财产利益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往往同时就是被保险人。
4.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也叫保险对象、保险项目,是依据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要求确定的。保险标的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对于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即保险利益。通常,保险标的表现为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和身体。
5.可保风险:可保风险是指符合承保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尽管保险是人们处理风险的一种方式,它能为人们在遭受损失时提供经济补偿,但并不是所有破坏物质财富或威胁人身安全的风险,保险人都会承保。
另外,从更广泛的角度来看,保险的要素还包括:
1.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保险活动的基本依据。
2.保险费率:保险费率是保险费与保险金额的比率,是保险人按单位保险金额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的标准。保险费率通常由纯费率和附加费率两部分组成。
3.保险基金:保险基金是指专门从事故损失的补偿或人身保险金的给付的专项货币基金,它主要由保险费聚集而成,由保险人管理和运用。
综上所述,保险的要素包括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及可保风险,以及保险合同、保险费率和保险基金等。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保险活动的基础框架和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