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康乐鑫年年年金保险(分红型)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条款:
一、保障内容
1.特别生存金:在第6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如果被保险人仍然生存,保险公司将给付特别生存金。具体金额根据年交保险费和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来确定。
2.生存保险金:自第7个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将给付生存保险金。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根据被保险人年龄有所不同。
3.祝寿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年龄不满18周岁,且在被保险人年满66周岁至75周岁期间的每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保险公司将给付祝寿保险金,金额为累计已交纳保险费的一定比例。
4.身故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金额为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已给付祝寿保险金)与身故时现金价值的较大者。
二、保单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投保人有权参与分配保险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可分配盈余。红利分配是不保证的,具体分配方案将根据保险公司每年的实际经营状况来确定。
三、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105周岁后首个年生效对应日的24时止。
四、责任免除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被保险人故意犯罪等,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可能会因地区、销售渠道和购买时间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购买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投保须知,以了解详细的产品信息和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