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平金无忧重疾险的条款内容主要涵盖了保险合同的构成、投保范围、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保险责任以及责任免除范围等方面。以下是针对这些方面的详细条款内容:
一、保险合同的构成
太平金无忧重疾险的合同由以下几个部分构成:
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投保单(其复印件或电子影像印刷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批注
经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文件
二、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为出生满28日至65周岁。
三、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年度、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四、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附加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导致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我们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主合同同时终止,我们将给付主合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
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外的原因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按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同时主合同及本附加合同终止。
五、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保险条款可能会因保险合同的版本、地区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在购买保险时,建议您仔细阅读保险合同和条款,了解具体的保障范围、责任免除等内容,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