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病投保怎么理赔?;带病投保须知

最近,关于“疾病保险”的索赔被驳回的消息引起了许多消费者的注意,事件的主角是一个初三的学生,他在初中第一天在学校买了保险。扁桃体切除术后,保险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投了疾病保险为由拒绝索赔。一直以来,带病投保都是保险行业的敏感问题,尤其在理赔方面,被保人最终都很难获得索赔。那么是否带病就不能投保?若能,要注意哪些问题了?我们来看看带病投保相关理赔问题。
1、对疾病进行保险并不一定是不可能的溢价或增加。投保时,被保险人如实填写保险单上的病历,经核实情况后,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投保,或者可以提高某一保障项目的保险费,或者以告知的疾病为例,保险责任除外。
“许多主要疾病与一些常见疾病密切相关,如慢性乙型肝炎,这在医学上已被承认与肝细胞癌有关,但不一定导致肝细胞癌,”保险公司解释说。如果客户有乙肝病史,但是想要购买长期疾病保险,那么保险公司也可能会采取上面两种方式来进行承保。”
2、投保前未如实告知病情,易引发理赔纠纷
投保人如实告知既往病史等极其重要,这往往也是理赔纠纷的争议点。按理说,保险公司在核保环节,需要掌握投保人的体征信息。但对所有的投保人进行全面的体检成本较高,基本不太现实。比如说,有的肿瘤长在身体某个隐秘部位,很多时候要做CT或者核磁共振才能检查出来。一般来说,投保时还是多以投保人自身的诚信为主。
我国《保险法》规定,“对于健康险而言,投保前已有的疾病和症状,不在承保范围内。”保险公司也有专门的核赔部门,如果在医院了解下来,客户有相关病史而提前又没说,最后是有理由拒赔的。
并非所有带病投保超过2年的案例都能成功索赔,而是需要依情况而定。
事实上,有些疾病潜伏期很长,短时间内可能自身都无法察觉,因而在投保时由于自己并不知情,也就无法从实告知,这种便属于无意识带病投保。这种情况下,如果两年内,被保人病情表现出来并开始恶化,最后导致需要赔付。保险公司知情后,有权将合同解除。如果投保满了两年,保险公司基本不会因为当初没有发现病史而拒赔。
若不是无疑是带病投保,而是故意隐瞒,那么一旦被保险公司查出,即使投保超过两年,保险公司仍可能将医疗记录作为证据而拒绝赔付。
保监会发布《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应按照长期健康保险要求经营个人税优健康保险,不得因被保险人既往病史拒保,并保证续保。
保险公司可以首次以适当的保险覆盖面形式减少保险金额,从而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目前,芜湖、宁波等地已开始试点,但广州尚未进入试点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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