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实例,关于个人意外险的案例

康先生22岁。他在国外工作,在一个单位工作。2002年10月2日,一位推销员介绍康先生为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人身伤害险,保险费低至10万元。
2003年7月15日晚上,康先生和他的一个同胞坐在回龙观附近的铁轨上聊天。就在这时,4433次列车的司机经过,发现两个人在他前面的轨道上准备离开。司机鸣笛示警并采取紧急减速制动措施,但由于火车制动距离过长,高速行驶的火车还是将2人刮倒,火车停下后司机立即下车检查,发现康先生躺在右侧路基上,已陷入昏迷状态,而另外一人伤情不重,列车工作人员将2人抬上列车送往附近的南口铁路医院抢救,但在前往医院途中康先生就因头部伤势过重死亡。
收到被保险人康先生家属的报告后,保险公司迅速展开了事故调查和证据收集工作,确认事故确实是事故,没有免除保险中规定的责任条款。保险公司迅速向受益人支付100000元的意外死亡保险费。
风险在生活中无处不在,消费者应该学会应用风险化解的手段使自己的生活变得幸福安定。消费者通过投保将被保险人的人身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一旦发生风险,保险公司将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险金。提示:交通意外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人身意外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具有保额高、保费低的特点,最能体现保险的保障功能,是工薪阶层购买保险的首选。
在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是来自该国其他地区的外来务工人员。他家里有年迈的父母需要他们的支持。这次事故使他的父母面临失去生活来源的窘境,没有人支持他们。10万元的保险金救了家人,使父母的正常生活继续下去。试想一下,如果康先生没有为自己投保这份意外保险,康先生的父母会陷入怎样的困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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