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附加险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

案例2008年,陆先生购买了一份20万元的两全保险,保险期限为20年,受益人为陆先生的儿子。不幸的是,在今年的一次交通事故中,父子两人双双身亡。事情发生后,在谁是该保险金的受益人问题上,陆先生父母与陆先生太太的意见发生了冲突。购买保险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3个人,对于一般的险种来说,投保人用不着在“谁是受益人”的问题上纠结,只需按投保的本身目的照办即可;而对于人身险而言,由谁担当受益人却大有学问,比如陆先生的案例,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不是同一人,又双双身亡,此时谁该得到赔偿,就涉及比较专业的保险知识了。投保时该怎样选择受益人陆先生的案例,似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站在陆先生父母的角度来看,儿子和孙子身亡,自己是儿子有血缘关系的直接亲属,自然拥有继承保险金的权利;站在陆太太的角度考虑,丈夫和儿子身亡,自己是再恰当不过的保险金继承人。从保险理赔纠纷中可以看出,人身险的受益人非常重要,它关系到事故发生后由谁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赔偿。越是高额的保险,就越容易引发理赔纠纷。那么投保人到底该怎样选择受益人呢?所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受益人如果由被保险人指定,则无限制,但如果由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变更受益人时应书面通知保险人。情况之一:受益人不止一个比例该怎样确定?如果保单上填写的受益人是固定的某一个人,该受益人可以享有100%的保险金,但如果受益人有多个,保险金的分配问题就得适当考虑。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多名受益人,则最好说明每位受益人的受益比例,比如受益人有3个,可以规定张三40%,李四30%,王五30%。如果没有特意说明,那么根据新《保险法》规定,这多名受益人就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情况之二:保单上未填写受益人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指定保险金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顺序继承,这就涉及第一继承人与第二继承人了。按《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序列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些投保人不填写受益人的做法,实际是不可取的,特别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的时候,一旦发生风险事故即被保险人死亡,可能引起家庭成员间的经济矛盾。情况之三: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死亡在新《保险法》中,对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情况做了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它受益人的,保险金做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遗产继承法来继承。"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