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将提高职工大病医保缴费标准

“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照本人工资总额的0.3%收取比较科学合理,工资高的交得多些,工资低的交得少些。”地区振鑫律师事务所刘文律师说。“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在每人每月的工资基础上增加10元,每年递增2元,这样便于操作,也比较公平。”青河县人社局代表发表了意见 。
11月19日,来自地区、各县(市、景区)人社局、企事业单位及自由职业的代表60余人在召开的听证会上,就提高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收费标准的两种缴费方案展开了讨论。为体现听证会的合法公正性,会议邀请到地区人大、政协、纪检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据悉,自2000年1月地区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以来,同步开展了大病医疗保险工作,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严格管理医保基金,基金运行较为平稳。但是,随着地区人口结构的变化,老龄化趋势到来,大病人数及医疗费用不断攀升。 2010~2012年,基金连续三年收不抵支,2012年,地区行署决定将大病医疗保险收费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48元调整为每人每年120元。尽管如此,基金结余仍然在快速缩减,为缓解这种情况,地区行署决定再次提高职工大病医疗保险收费标准。
地区人社局医疗生育保险科负责人介绍说:“为保证决策的公开、民主和透明,地区人社局在前期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了调研、测算、问 卷调查等工作,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形成了符合实际情况的《关于提高阿勒泰地区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的评估报告》。为保护广大参保人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特举办这场听证会。”
听证会上,群众代表、法律专家和经济专家分别从不同角度发表了意见建议。地区人社局现场发放“关于提高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调查问卷”65份,收回65份。其中,支持每月增加10元钱的问卷10份,支持按工资总额的0.3%比例缴纳的问卷45份。这些意见建议经过汇总后,将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依法提交行署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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