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的社保信息安全

您知道自己的养老保险该缴多少吗?您清楚单位每月给您缴多少养老金吗?从明年起,新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将有望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统一印制,并免费向个人寄送。同时,参保人员还可通过自助终端或者电话、网站、手机短信等方式,查询个人社保权益记录。
11月14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从明年起,社保经办机构在每一业务年度结束后3个月内,要将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单以邮寄方式免费送达本人,未成年人的个人权益记录单寄送监护人。目前,该厅已将相关通知转发全区各社保经办机构。
社保个人权益记录单,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社保“对账单”,包括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信息;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为确保个人权益记录的完整和准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采集个人权益记录时,需全面记录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的登记、缴费、享受待遇及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同时,还要建立健全个人权益记录采集的初审、审核、复核、审批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从源头上保证数据质量。此外,社保经办机构还应建立与工商、民政、公安、机构编制等相关部门交换信息的机制,为开展个人权益记录的比对工作创造条件;加强与电信、邮政、银行等机构的合作,确保将个人权益记录的查询、寄送等各项服务落实到位。
当然,个人社保信息不会因此随意泄露。按照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信息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及其工作人员对在工作中获知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承担保密责任,不得违法向他人泄露。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也不能将获取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用作约定之外的其他用途。近期,新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信息化管理机构将组织对本地个人权益记录的保密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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