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拖了3年;赔偿金增至93万

交通事故,我们谁都不想碰到,但要是真碰到了,那就必须严格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处理,这样,才能更好的保护当事双方的合法权益。仙居的泮江西给我们打来电话,他出了次交通事故,按说事故责任认定书最迟68天要出来,可是他的责任认定书一直等了3年。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2011年12月23日,泮江西驾驶一辆小货车从仙居下各镇开往城区,途径张店村路段时,与同向骑自行车的陈金仙发生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泮江西随即报警将陈金仙送到医院救治,并垫付了2000元医药费。一直到12年3月份陈金仙出院,泮家共支付医药费4万多元。 肇事者亲属泮女士:“我想保险有30万,反正用了3万多,肯定超不出10万块钱嘛,我们才付的。”
泮家向记者出示了其替陈金仙支付医药费时所留的缴款单。单据显示从11年12月23日至12年3月14日,泮家共支付医药费4.2万元。 虽然陈金仙出院了,但经过台州学院司法鉴定所鉴定,陈金仙已经属于8级伤残,于是陈家就希望依据鉴定结果获取更多的合理赔偿。根据法律规定,赔偿金额的确定必须建立在交警部门的上,但令泮家没想到的是,依据法律规定必须在68天内出具的,一拖就拖了3年。 记者:
“有没有跟交警这边催过要事故责任认定书?”
肇事者亲属泮女士:
“我们有好几个,每次来的时候我都有带朋友过来的。”
记者:“什么时候开始催?” 肇事者亲属泮女士:
“一直在催,我现在记不清楚有几次了,很多次了,一直在催,三年了。”
而等到14年12月份出具后,陈家依据这份迟来的提出了93万元的赔偿要求。这其中,包含了陈金仙出院后在家再次摔倒受伤产生的医药费,以及现如今成为5级伤残后今后20年的陪护费用等。 肇事者亲属泮女士:“出院了过了8个多月,他自己鉴定书上写的是第二次是自己跌倒的,第二次自己药费用了9万块多,他现在连在一起要我赔93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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