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看病的费用可不可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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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中国好大爷”王某的“正能量”传遍了全国,后来证实,他本人并没有医保,那句对撞他小伙子说的“我有医保,你赶紧走吧”是句善意的谎言。那么,如果王大爷真的有医保,他摔倒受伤看病的费用是否能由医保支付呢?为此,小编今天采访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听听法官怎么说。
南京中院民一庭法官胡法官介绍,医保是社会公共资源,交通事故受害人已经通过医保垫付了医疗费,现实中又有明确的侵权人可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医保中心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损失:“因为我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用在“中国好大爷”王某这件事中,如果王大爷有医保,而且也因为这起撞人事件到医院看了病,医保垫付了资金,那么法院会支持医保中心对侵权人也就是撞大爷的小伙子,追偿已经垫付的医保基金。
胡法官说,今年南京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也发现了一些交通事故受害人,他们的医疗费在医保中已经获得报销,而在诉讼中,侵权人往往主张对于这部分费用不赔,针对这个情况,南京法院已经形成统一的做法,支持医保中心。
“法院依法通知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也就是医保中心,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由其主张权利。这种做法既有利于保障社会保险基金不流失,也有利于一次性解决问题,免费法院判了后他不知道,就无法追偿。”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遇到交通事故看病的费用可不可以医保报销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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