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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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春打工的农民工刘小栓最近特别高兴,按照长春市政府关于城镇务工人员也要享受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不久的将来,他也会拥有一份属于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不论是买房还是租房,这份住房公积金对他来说都很重要。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凡在长春市城镇务工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和本地城镇务工人员,都应享有住房公积金。
单位须在聘用务工人员的30日内,为其建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对最低缴存标准进行了限定,要求缴存基数按实发工资计算,但不能低于当年吉林省政府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何让这项备受长春市民关注、能让农民工切身感受党和政府关怀的政策落到实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了细致的研究。
考虑到农民工受聘工作时间不确定,提取公积金如按已有程序对农民工不方便,也容易给聘用单位带来不便,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放宽农民工及城镇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凡是城镇务工人员租赁房屋的都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以作为家庭住房公积金的补充。在长春市长期居住的城镇务工人员在购买住房资金不足时,只要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还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当农民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本人可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于次月由本人到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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