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大康佑倍至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好不好?产品特色及保障范围

重疾险是我们对社保的一种更完善的补充,可以减轻我们的医疗负担。今天我们我们来看英大人寿推出的康佑倍至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这款保险产品为我们提供了155种保障,而且还能赔付多次,赔付比例较高。那么这款保险产品怎么样呢?下面我们看详细内容。
英大康佑倍至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属于健康保障产品,提供100种重疾、20种中症、35种轻症,重疾可赔5次,中症可赔2次,轻症可赔3次,确诊后可豁免保费,还有身故保障,重疾住院可领取医疗金。
英大康佑倍至产品介绍
保险期限: 康佑倍至终身重疾:终身 附加百万无忧重疾:1年
缴费方式: 趸交 与保险公司约定
投保年龄: 康佑倍至终身重疾:符合承保条件者 附加百万无忧重疾:0-60周岁
英大康佑倍至产品特色
投保年龄范围广
最大投保年龄至65岁
等待期较短
等待期只有90天
重疾多次赔付
100种重疾分为5组,每组都可赔付1次。
赔付比例较高
赔付比例达到基本保额的50%
轻症多次给付
30%的给付比例相比于其他一些重疾险
三重豁免
包含了轻症、中症和重疾三重豁免
英大康佑倍至保障范围
重大疾病保险金

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分成五组,具体疾病分组信息请见重大疾病释义中的重大疾病分组。每组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次数以一次为限,给付后该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终止。若五组重大疾病的保险责任均已终止,合同终止。
中症疾病保险金
等待期后,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中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0%给付中症疾病保险金。每种中症疾病仅给付一次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保险公司不再针对该种中症疾病承担保险责任,中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两次为限,且每次中症疾病确诊之日的间隔须超过90日,中症疾病保险金给付满两次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轻症疾病保险金
等待期后,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30%给付轻症疾病保险金。每种轻症疾病仅给付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后保险公司不再针对该种轻症疾病承担保险责任,轻症疾病保险金的累计给付次数以三次为限,且每次轻症疾病确诊之日的间隔须超过90日,轻症疾病保险金给付满三次后,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等待期后,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以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按合同累计已交纳保险费(不计利息)的2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年满18周岁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含)之后身故,保险公司按三者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豁免保险费
等待期后,若被保险人在合同交费期间内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合同约定的一种或多种重大疾病、中症疾病或轻症疾病,保险公司将豁免被保险人疾病确诊日以后合同的各期保险费,被豁免的保险费视为已交纳。
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初次发生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其在指定医院住院期间,因治疗该重大疾病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住院医疗费用,按“2.5补偿原则及给付标准”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初次发生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在指定医院接受住院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其住院前七日内(含住院当日)以及出院后三十日内(含出院当日),在与住院相同的医疗机构因与该次住院相同原因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门诊急诊费用,按“2.5补偿原则及给付标准”约定给付重大疾病住院前后门急诊医疗保险金。
重大疾病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初次发生附加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在指定医院以门诊方式接受治疗的,保险公司对于其每次在指定医院门诊实际发生并支付的医疗必需且合理的特定门诊治疗费用,按“2.5补偿原则及给付标准”约定给付重大疾病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
综上所述,英大康佑倍至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适合我们大部分人购买,投保年龄广,还能给我们全面的保障。有需要的朋友可以考虑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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