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泰安心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投保须知_保障内容_适合人群

瑞泰泰安心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投保须知
1.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至75周岁;
2.保险期间:与保险公司约定;
3.交费方式:趸交、期交;
4.等待期:180天;
瑞泰泰安心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保障内容
一、恶性肿瘤保险金
1、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首次发生并由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按本合同累计所交保险费(释义 7)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2、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首次发生并由认可
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按本合同约
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
二、原位癌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首次发生并由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定义的原位癌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30%给付原位癌保险金,同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三、原位癌豁免保险费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 180 日后,首次发生并由认可
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定义的原位癌,则自确诊日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在以后的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逐期豁免当期本合同应交纳的保险费。
四、第二次与第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可选)
1、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自第一次恶性肿瘤确诊之日起已满3年(不含当日),发生并由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二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同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2、第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自第二次恶性肿瘤确诊之日起已满 3 年(不含当日),发生并由认可医
院的专科医生确诊为本合同所定义的恶性肿瘤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我们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第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五、恶性肿瘤豁免保险费(可选)
根据本合同约定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后,自恶性肿瘤确诊日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开始,在以后的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逐期豁免当期本合同应交纳的保险费,直至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止。我们视豁免的保险费为您已交纳的当期保险费。本合同继续有效。
六、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可选)
1、少儿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年满18周岁前(含18周岁生日当天),首次发生并由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定义的少儿特定恶性肿瘤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在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的同时,额外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少儿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同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2、成人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可选)
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之日起180日后,且年满18周岁后(不含18 周岁生日当天),首次发生并由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初次确诊为本合同所定义的成人特定恶性肿瘤中的任意一种或多种,我们在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的同时,额外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 50%给付成人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同时本项保险责任终止。
瑞泰泰安心恶性肿瘤疾病保险适合人群
瑞泰泰安心恶性肿瘤疾病保险为被保险人提供恶性肿瘤保险金、原位癌保险金、原位癌豁免保险费,还可选第二次与第三次恶性肿瘤保险金、特定恶性肿瘤保险金,是一款针对性强的恶性肿瘤专项疾病保险。
防癌保险和重疾险不同点
1.防癌保险
所谓防癌保险,就是指专门针对肿瘤疾病的保险产品,其具有费率低和提供原位癌保障的两大特点。这类险种保障范围一般只针对癌症,不过有些防癌险产品在提供各类恶性肿瘤保障的基础上,还会提供原位癌保障,这一点也弥补了大多数重疾险无法保障原位癌等初期大病的不足。
而在给付方面,目前市场上的防癌险产品主要分为一次性给付和过程性给付两种。一次性赔付,即一旦确诊为重大疾病保险所定义恶性肿瘤,保险公司将一次性给付保险金额。而过程性给付是将癌症治疗过程化,分解各阶段的主要费用,按照实际需求,多次给付。
2.重疾险
目前市场上的重大疾病是由保监会按照全国统一的重大疾病标准定义的,其中有6种为必保,19种为可选,共计25种类,而且除了行业规定的这25种重大疾病外,各家保险公司还会根据自己的情况添加一些病种,像招商信诺的安享康健重疾险就包含105种疾病保障,恶性肿瘤就是其中的一项疾病,此外还包括原位癌等轻症疾病。
在给付方面,重疾险属于一次给付性产品,只要被保者确诊为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给予一次性给付赔偿金。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保险海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瑞泰泰安心恶性肿瘤疾病保险投保须知、保障内容、适合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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