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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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重大疾病保险必须包含的28种重大疾病具体如下:
1.恶性肿瘤——重度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严重慢性肾衰竭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10.严重慢性肝衰竭
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0.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1.语言能力丧失
22.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3.主动脉手术
24.严重慢性呼吸衰竭
25.严重克罗恩病
26.严重溃疡性结肠炎
27.严重Ⅲ度烧伤
28.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这些疾病是重大疾病保险的核心保障范围,所有符合监管要求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都必须包含这28种疾病。不同保险公司可能会在此基础上增加其他疾病种类,但以上28种是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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