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宁终身2007修订版条款
康宁终身2007修订版是一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以下是对其条款的简要概述:
1.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首次确诊患有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身故,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高残保险金:被保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因意外或疾病导致高残,保险公司将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高残保险金。
2.责任免除
合同中列明了若干责任免除情形,如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自杀、战争、核爆炸等情况下,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期间
该产品为终身保险,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
4.等待期
通常,重大疾病保险会设有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不承担保险责任。具体等待期长度需参考合同条款。
5.保费缴纳
保费可以按年、半年、季或月缴纳,具体缴费方式和期限在合同中明确。
6.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7.合同解除
投保人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解除合同,但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退保损失。
8.其他条款
合同中还包括其他条款,如保险事故通知、保险金申请、争议处理等,具体内容需参考合同原文。
9.修订版特点
2007修订版可能对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如疾病种类、赔付条件等,具体变化需对比前后版本合同。
10.注意事项
投保人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等待期等重要内容。
如有疑问,可咨询保险公司或专业法律人士。
以上是对康宁终身2007修订版条款的简要概述,具体内容以保险合同原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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