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470元/月统一上调到二类最高标准710元/月

上饶市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470元/月统一上调到二类最高标准710元/月啦!并享受一次性代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用110.5元,失业保险金连续发放领取三个月内还能享受医疗保险!全市统一上调最高标准领先全省其他地区。
近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局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参照市级标准710元/月进行发放。据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科长黄钢介绍,我市失业保险采取部分统筹的模式,按照“市级预算、两级调剂、两级经办”的原则,实行统一参保范围、统一参保对象、统一失业保险经办流程、统一信息系统、统一基金预算决算的五个统一。
原来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被分为五类,上饶市本级位列第二类710元/月,其余县市区分别分在第三类670元/月至第五类590元/月。但从2013年7月1日开始全市统一以最高标准发放,由原来410元/月上调至710元/月,职工在职期间缴满一年失业保险金,失业后即可连续领取三个月最高标准失业保险金,总计2130元。
该举措比江西省要求2015年开始统一最高发放标准提前了一年多。福利不仅仅只是上调最高标准,同时,失业者还能享受由市劳动就业局与财政局联合为城镇职工一次性代缴医疗保险费用110.5元政策。而这110.5元可不是从失业保险金内扣除,而是由财政额外补贴。
凡失业人员在失业前参加了医疗保险的,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继续享受医疗保险,医疗保险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缴。据记者了解,未参加工作与缴纳保险金的应届大学生、主动跳槽离职者,无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那怎么样才能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根据规定,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纳义务满一年的;非本人愿意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凡是重新就业的;应征服兵役的;移居境外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劳动保障局行政部门认可的机构介绍工作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都会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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