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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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度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确定为4.25%。
据了解,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每年按照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计算利息。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由省人社厅参考同期银行居民储蓄存款利率,经省政府核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1996年实行并记载。1996年1月前工作并参保的人员,从1996年1月起建立个人账户,之后参保的人员,从参保当月起建立个人账户。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由个人账户划转已支付保费和利息两部分组成,目前,参保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8%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全部纳入社会统筹基金。每年我市社保经办机构都打印一次个人账户对账单,发给参保人员予以核对。
同时,我市还建立了声讯电话、网络、触摸屏、社保大厅等四位一体的个人账户查询方式,方便参保人员了解企业缴费和个人账户结存情况。
按现行政策规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职工本人退休后支付的养老金,不能移作他用,也不得提前支取。参保人员或退休人员死亡的,其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部分的储存额或者余额,可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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