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和职工养老保险可转移衔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6日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同意,人社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这是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出台的又一项重要政策。
暂行办法主要从两项制度的衔接时点、衔接方式、资金转移、待遇领取、经办规程等方面作出了统一规定。暂行办法的实施,将有利于保障城乡参保人员特别是广大农民工的养老保险权益,有利于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有利于推动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同时,按照优先保留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原则,明确了对参保人员重复缴费和重复领取待遇情况的处理意见。暂行办法将于2014年7月1日正式施行。
养老保险两大平台这样衔接
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就可以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果不满15年,可以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谁是最大受益者?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凸显三大看点
农民工、城镇非从业居民最受益
毫无疑问,暂行办法出台的最大受益者是农民工群体和城镇非从业居民。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褚福灵说, 当然,前者人数众多,后者则相对较少。
可进可退三方共赢
暂行办法的出台,使广大农民工和城镇非从业居民进可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应的待遇,退可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兜底 。
同时,暂行办法还有一定的引导性:参保人员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反之则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顺向发展 是关键
暂行办法的另一个亮点是按照优先保留待遇较高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的原则,明确了对参保人员重复缴费和重复领取待遇情况的处理意见。 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说。
这位专家指出,在两种制度分割的情况下,重复参保是很难避免的,明确了对参保人员重复缴费和重复领取待遇情况的处理意见,体现了社保制度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顺向发展 是养老保险制度下一步改革需要考虑的主要问题之一。 郑秉文说, 城镇化的方向是农村人口越来越少,城镇人口越来越多,社保制度的进一步发展一定要顺势而为。
人社部:2013年全国养老金当期结余超4000亿没有缺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26日说,
2013年全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总收入将近22500亿元,支出约18400亿元,当期结余4000多亿元,当期收支没有缺口。
胡晓义强调,种种对养老金缺口的预判和预测,是对远期负责的表现,是有忧患意识的表现,但拿它来吓唬老百姓就不恰当了。
城乡居民养老险每年最高缴两千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提出到 十二五 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2020年前,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城镇居民缴费标准增2档农村居民缴费标准增7档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统一,个人缴费标准都分12档。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增加两档缴费标准,分别是每年1500元和每年2000元。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按照意见,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只要有意愿有能力就可以在12档的标准里自主选择个人缴费标准。与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对比不难发现,原来文件规定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是10档,从每年100元到每年1000元,实施新政策后,城镇居民缴费标准将增加2档,新增加的两档缴费标准分别为1500元和2000元。原来文件规定农民缴费是5档标准,从每年100元到每年500元。实施新政策后,农民缴费标准将增加7档,分别为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也就是说,有经济能力的城乡居民,按更高标准缴费,就可以获得更多的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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