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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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国家的一项职能的社会保护政策是随着官方援助的发隧而开始的,这项事物在欧洲最早出现于17世纪。社会保险可追溯到19世纪末,而具有现代意义的社会保障是在20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初才出现的。在国家进行干预之前。收入损失及贫穷的风险主要是由那些关心自己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只靠自己的工作能力进行谋生的人来对付的。比如说,如果他由于生病、伤残,年老或失业而暂时或永久失去工作能力或家境窘迫时,子女又返过来有照顾父母的义务。家庭是一个经济单位,也是一个团结一致的单位,依赖家庭是社会保护的一种形式。另一种社会保护形式也同样是传统式的,即在农村社会里,贫苦的人由其亲戚或邻居来照料。
由于并不是每个人都有家庭,也由于该家庭和邻居可能提供不了任何帮助,所以还需要其它形式的援助。每个人都可以寻求自己的手段,一旦失去工作能力,就可以自己为自己提供所需之物,一个方法就是储蓄,即把目前的一部分产品和收入放在一边以备将来不时之需。储蓄可以个人组织也可以集体组织。然而,储蓄需要最低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储蓄在将来能保值的安全的方法。自力更生也是一种鞭常靠不住的社会保护形式。
如果个人与个人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在收入和财产上有所不同,那么,生计窘迫的人就可以通过生活较富余的人给予施舍而得到帮助。然而,施舍是人们的一种自愿行为,就是说人们无权规定要求提供这种帮助,而是取决于富裕人们的一片好心。此外,需要帮助的人数通常比能提供施舍的人数要多。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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