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市场上注意事项,;最活跃的人寿保险解析

人寿保险以人的生命为保险对象。寿险市场中的人寿保险可分为三类:死亡保险、生存保险和人寿死亡保险。定期死亡保险也称为定期人寿保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间内发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此险为期不长,有时短于1年,大都是保障被保险人短期内担任一项有可能危及生命的临时工作,或一定时期内因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而影响投保人的利益。由于定期保险在保险期满前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费就不再退还,而且定期保险费不包含储蓄因素,因而定期保险的保险费低于任何一种人寿保险,从而使投保人只要花费极为低廉的保险费就可以得到较大的保险保障,因而这种保险对负担能力较低而又需要保障的人最为适宜。由于有以上特点,目前定期死亡保险已被广泛运用,此险还可以与其他各类人寿保险混合,共同组合成为各种类型的新险种来满足多层次的需求。终身保险是指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亦是一种不附生存条件的生存保险,保险人要一直负责到被保险人死亡时为止。
寿险保费率高于固定期限保险,低于两种保险。事实上,寿险是最接近期限的两种保险费率,其费率构成包含储蓄因素。
生存保险,以保险人在规定期间内的存在为保险费的支付条件。也就是说,被保险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支付保险费。如果投保人在此期间死亡,保险费不予退还。它将被用作所有生存期届满的人的保险费。这里包含死亡者已缴而未偿还的保险费。
生存保险主要是为了使被保险人到了一定期限后,可以领取一笔保险金以满足其生活上的需要,一般生存保险大都与其他险种结合办理,例如生存保险与年金保险结合成为现行的养老保险,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结合成为两全保险。由于这种结合使人寿保险能满足多方面的需要,有助于寿险业务的普及和发展。
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时,均可领取约定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这种保险由生存保险同死亡保险合并面成,所以又称两全保险。两全保险并不是将生存保险附保于死亡保险,而是两者合一,合并考虑生存与死亡因素。因此,两全保险无论在保险金额中或保险费中,这两方面因素都在相互消长。第一,两全保险的纯保险费中包含着危险保险费与储蓄保险费,其中危险保险费相对地说在逐年上升。第二,由于储蓄保险费的逐年上升使保险费转为责任准备金的积存部分年年上升,而相对使保险金额中的危险保险金逐年下降,最终到保险期届满时危险保险金额达到零。通常在两全保险中,储蓄因素远远超过危险保险费因素,于是保险人在设计寿险新险种时,为了增加危险保障的比重,就有一种多倍保
此外,在寿险市场上,最流行的保险类型之一是双重保险,它不仅保护老年人不担心他们的老年,而且承担着过早死亡的危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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