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补助费标准

医疗补助费标准
小编介绍,医疗补助费又称医疗补助金,是指按规定支付给未实行医疗保险地区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开支范围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医疗费用。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由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本法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列入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增加了工伤保险制度对用人单位的吸引力。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申领医疗补助金,如大连地区每月的门诊医疗补助金为40元,但不足以保障大病、重病。职工在就业期间,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因暂时失业就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尽合理。本法对现行做法作了改变,将申领医疗补助金改为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是本法的又一大亮点。
问:失业保险医疗补助金的支付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定额医疗补助金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20元,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住院治疗、做绝育手术或分娩的失业人员,按其失业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发放医疗补助金: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医疗补助金为住院治疗费用的50%,一个失业期内最高不超过本市24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医疗补助金为住院治疗费用的60%,一个失业期内最高不超过本市3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医疗补助金为住院治疗费用的70%,一个失业期内最高不超过本市48个月失业保险金。
分娩的失业人员,参照生育保险规定,按顺产、助娩产、剖宫产三种情况,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按规定比例报销生育费用的最高限额为顺产2000元、助娩产2500元、剖宫产4000元。
失业人员因生育引起的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产褥热三种疾病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其累计缴费年限规定的比例和上限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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