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死亡下葬后回家 死而复活保险金需要退还吗

一名男子被警方宣告死亡,紧接着他家人为他举行了追悼会,并且把它下葬了。但是,过了两个月以后,这个男子突然死而复活,走进自家大门,把亲人吓坏了。那么,死而复活保险金退还吗?
死者和生存男子DNA高达99.92%
据英国《每日邮报》5号报道,63岁的男子艾加里居住在哈萨克斯坦一个名为Tomarly的村庄。今年7月9号,他的家人报警称他失踪了。两个月后,在他家附近发现了一具高度腐烂的尸体,难以辨别身份。
警方请来专家进行DNA比对,发现和艾加里的DNA符合度达到了99.92%,这也是这种测试所能给出的最大概率。据当地媒体报道,在DNA比对中使用了艾加里以前剪下的指甲。警方随后借此签发了死亡证明,艾加里的哥哥也为他举行了葬礼,将腐烂的尸体下葬。
死而复活保险金需要退还吗
在法律上,人的死亡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死亡,是指人的身体达到医学上的死亡标准的一种状态,即真实死亡;一种是宣告死亡,即法律上的推定死亡。宣告死亡应发生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效力。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人身保险是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既然宣告死亡具有与自然死亡相同的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对于被宣告死亡的被保险人就要承担与自然死亡同样的保险责任。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张父被宣告死亡后,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将保险金支付给受益人。
现男子重新出现,根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四条“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的规定,男子向法院提出撤销对其的死亡宣告的申请,法院撤销死亡宣告后,被保险人即应当恢复到未死亡的状态,受益人获得死亡保险金的法律依据消灭后,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的规定,其已领取的死亡保险金应当退还给保险人(保险公司)。
如果仅仅是失踪,保险赔偿吗?
一般是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依据《民法通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1、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根据保险法相关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伤亡而承担保险责任,失踪不在死亡范围之内。若被保险人失踪应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两年,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依据法院的判决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因此,投保人寿保险后,被保险人登山失踪3年可以申请寿险理赔。
申请寿险理赔时,您需携带下述的理赔材料,向相应的寿险公司提出理赔请求,寿险公司在通常情况下,一般要经过接案,立案,初审,调查,核定,复核、审批等环节,作出理赔决定。
综上所述,男子死而复活,应当退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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