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险中确认疾病成立的条件是

健康险的32种重大疾病是哪些
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有25种重大疾病,但许多保险公司为满足人们的保障需求,在这25种重疾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几种或几十种疾病,推出了一些新的重疾险产品。下面本文就为大家介绍下健康险的32种重大疾病是什么。
1、恶性肿瘤;2、急性心肌梗塞;3、脑中风后遗症;4、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7、多个肢体缺失;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9、良性脑肿瘤;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12、深度昏迷;13、双耳失聪;14、双目失明;
15、瘫痪;16、心脏瓣膜手术;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18、严重脑损伤;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三度烧伤;21、严重原发性动脉高压;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25、主动脉手术;26、多发性硬化;27、终末期肺癌;
28、颅脑手术;29、脊髓灰质炎;30、严重肌营养不良症;
31、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32、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
健康险的32种重大疾病有恶性肿瘤、心肌梗死、脑溢血、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等,不过每个保险公司的重疾险保障的疾病不全一样,所以上文只将保险公司常见的32种重大疾病列出。
成立保险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近几年来,不论是上市企业还是民间资本,各路大佬都想进军保险业。 无论是腾讯、百度、阿里,还是前段时间刷屏的京东,都对保险行业虎视眈眈。早在 2016年,排队申请保险牌照的队伍就达到了 200 家。最近一年来银保监强监管下,申请保险公司的热潮依旧没有减退。
1.股东有钱、能持续赚钱
注册一家保险公司,最低实缴资本 2 亿元,都是真金白银。而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股东注资远远超出了这个标准。
2017 年成立的招商局仁和人寿注册资本为 50 亿、人保养老 40 亿。还有一些保险公司的注册资金高达百亿。
当然,对股东的要求并不是有钱就可以,还需要信誉良好,有有可持续的盈利能力。2017 年 1 月 25 日,保监会批复:不予许可中阿人寿筹建。
原因之一就是:主要发起人宁夏伊品财务状况不佳,不符合《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 15 条“具有持续出资能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要求。
2.管理层要专业
保险公司的业务具有极强的专业性,除了对资金的要求外,银保监对管理人员的资质也有严格的监管。
《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要求相关人员:熟悉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职业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能在任职前取得保监会核准的任职资格。
在银保监网站上经常能看到,通知保险公司高管参加任职资格考试的公告。要想走马上任,就得必须通过考试。即便上任了,银保监也会时不时来清查一下高管资质。
3.要懂得经营,有可行性方案
除了有钱、有合适的高管,这些还不够。要成立保险公司,就必须拿出一整套切实可行的筹建方案。
因为即便是投资保险公司,也是有风险的。如果没有明确的公司经营方案,新保险公司就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因盈利模式不清晰而陷入被动境地。
1.产品开发
保险产品不是拍脑袋定的,而是有严格的精算定价标准,需要配置专业的精算部门支持。而产品开发出来后,是不能直接上市的,还要提交给银保监报备,报备通过了才可以上线。
目前国内有几万种保险,保险供给已经是严重过剩的,所以需要新公司更加了解用户需求,开发出有差异化的产品。
2.保险销售
保险产品在哪些平台和渠道销售?代理人、经纪人、银行、电销、互联网?各渠道的营销工作,也是需要规划的。 目前有的公司线下销售队伍已经近百万,新的公司要想开拓市场,其实并不容易。
3.客户服务
我们经常讨论有的保险公司客服不专业,或抱怨客服电话打不通。 事实上客服是整个公司的门面,很多保险公司都已经在最大限度去完善客服体系,对于一些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在这方面也在逐步筹建过程中,这些都是硬性投入。
4.IT 系统建设
随着互联网兴起,很多线下的工作都转向线上转移,相信大家也能感受到极大的便利,但这也对保险公司在 IT 系统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5.核保核赔
如果身体条件不佳,就需要提交核保申请,就需要由各种专业医学背景的核保团队来界定,到底保不保、如何保。
只要有出单,就有理赔。一旦出险向保险公司报案,需要有专业的核赔人员进行审核后决定的。
1.偿付能力监管
偿付能力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理赔能力,只有账上有钱,才能赔给用户,道理很简单。
目前我国采用的是: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机制(C-ROSS)。这套机制的关键指标已超越了欧洲和美国的线性标准,要求非常严格。
那是不是保险公司偿付能力越高,就越靠谱?并不完全是这样,因为偿付能力是动态值,可能去年比较低,今年就高了。
从每季度银保监公布的数据来看,绝大部分保险公司是不敢有偿付能力问题的,因为一旦出问题,保监会会对其进行全方位限制。
2.保险资金运用监管
很多股东之所以想投资保险公司,是因为保险公司较低的资金成本,可以作为其他业务的资金通道。
但保险资金的运用,也是要受到严格监管的。一般以固定收益类为主,股权等非固定收益为辅:
根据《保险法》第106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必须稳健,遵循安全性原则。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下形列式:
(一)银行存款;
(二)买卖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
(三)投资不动产;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3.再保险机制
我们平时买保险,交的每一分保费,都被保险公司拿走了么?其实也不是,在保险公司的背后还有再保险公司。
根据《保险法》第103条规定 : 保险公司对每一危险单位,即对一次保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所承担的责任,不得超过其实有资已支付保费加公积金总和的10%;超过部分应当办理再保险。
举个例子,你买了一份1000万的意外险,即便保险公司认为自己有能力承担风险,银保监也会强制要求,就会将保费分一部分给再保险公司,成功实现了第二次风险转移。
我们经常买的重疾险、寿险、医疗险、意外险等,基本都是保险公司、再保公司合作的结果,甚至不少再保公司会加入到保险公司的产品开发和定价中。
保险法对再保机制的规定,其实也是对保险公司能长久稳定运营的有效监管。
除此外《保险法》还规定了:保险保障基金制度、保证金制度、责任准备金制度等,来一起规范保险公司的行为。
成立保险公司条件有哪些
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购买保险的人也是逐渐增多,市场上也出现了大大小小的保险公司,很多人就会有疑问,如何成立保险公司呢?下面小编带您看一下成立保险公司条件有哪些。
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根据《保险法》和《公司法》的规定,国有独资保险公司的章程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依法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定,报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批准。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险公司,其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订,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保险公司的业务具有专业性,需要有专业人员进行管理,以保证保险公司的业务正常运转,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因此,《保险法》对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资格要求。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成立保险公司条件有哪些呢?一是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是有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三是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四是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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