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费理论谁提出的

销售员说的收益属理论收益
正想投资赚钱的王宁听完介绍后,心想这么好的产品,可遇不可求,便毫不犹豫地投保了一份。然而,在3月10号的时候,王宁发现保单账户中的余额非但没有增加,与缴费总额(缴费两次共4万元)相比,反而少了4784元。
王宁很是疑惑,钱怎么就少了呢?再找保险公司理论时,对方却不承认说过10年后可得30万元的说法。王宁想退回全额已支付保费和利息,保险公司却认为,保单上有投保人本人亲笔签字,保险公司回访电话也记录得很清楚,投保人对保险条款等表示都已清楚明白,因此责任在客户,保险公司和业务员没有错。
那么,究竟谁应该为王宁的损失埋单呢?
责任划定公司、业务员和王宁都有过失
陪同王宁一起咨询了有近20年从业经验的保险专家孙苏燕女士。她表示,像王宁这样的案例她接触过很多,尤其是进入3月份以来,每天都有万能险的咨询案例。保险公司、业务员和投保人都有责任。

首先,业务员没有详细告知万能险的收益条款和增值基数的设计,致使王宁误认为是以实际保费为已支付保费利滚利计息。而实际上,万能险是在先扣除重疾和身故成本和初始费用的基础上,然后再以剩余保费为已支付保费计息的。且保险公司业务员在向王宁推荐时,没有表明自己的身份。另外,业务员还代填了保单,在知道王宁的实际年收入只有2万多元的情况下,仍把王宁的年收入人为写成15万元/年,显然有问题。
其次,按照保险监管规定,王宁属于高收入人群,保险公司要对其进行收入调查,但他们没有这么做。另外,保单业务员的名字和《保险建议书》上的保险业务员的名字不是同一个人。保险公司解释说,这是常规操作,不违规。但这两名业务员没有按照行业规定联合展业,共同向王宁销售保险。
再者,投保人王宁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没有看清保险条款、谨慎分析的情况下,便轻易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过于草率。尽管如此,白纸黑字写得清楚,并有王宁的亲笔签名,孙苏燕表示她也无能为力。
保险揭秘缴费金额并非计息已支付保费
那么万能险是如何计息的呢?
孙苏燕介绍说,首先要了解初始费用。投保人每次交纳保险费后,保险公司会收取保险费的一定比例作为初始费用。扣除初始费用后的保险费计入保单价值(或保单账户),每月按结算利率计息。
当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患了重大疾病时,保单价值或保单账户的现金价值可以支付给该保单受益人。由于初始费用排除在保单价值(或保单账户)之外,因而既不能增值,也不能退还给投保人。而初始费用的扣除比例,有的公司首次可高达所交保费的60%,然后逐年降低,一般不低于2%。
其次是保障成本,它是保险公司对万能保险合同承担的保险责任收取相应的保障成本。保障成本是用来购买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或意外伤害保险金等保险金额的费用,从保单价值(或保单账户)中扣除。这笔费用同样既不予增值,也不予退还。
保障成本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性别、危险保额及风险程度决定,每年调整,每月预扣,每日实收,终身扣除。
由此看出,万能险是要先扣除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这些费用之后再计息的。这跟银行储蓄的存款即计息已支付保费的增值方式有很大不同,缴费金额≠计息已支付保费。
投保建议万能险较适合高收入人群
保险专家表示,万能保险集投资和保障于一体,是不可多得的中长期理财工具,连续交费约20年左右通常可以达到基本盈利点。但是,在缴费期短、年龄偏大、保额过高等情况下,其盈利平衡点将会向后推迟。
而且,在最初1-5年时间里,保险公司扣除万能险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的比例较高,实际进入投资账户的资金较少。
案例中,若王宁10年缴费期满,且足额缴费,10年后总保费将达20万元。扣除初始费用和保障成本,进入保单价值(或保单账户)增值的保险费将大打折扣。且随着年龄的增长,王宁的保障成本也将逐年递增,一直扣除到其身故为止,这又将是一笔不小的费用。据测算,扣除费用后,缴费10年,王宁的万能险的真正剩余已支付保费不会超过16.98万元。
因此,短期内,王宁的保单价值月复利不足以冲抵保障成本,导致保单现金价值无法累积长大,由此才会出现保单缩水的现象。
万能险比较适合高收入人群购买,而短期投资者、收入水平较低的家庭和老年人都不适合购买万能险。保险专家表示,万能险避税功能最强,是唯一一款可终身缴费的保险。但在投资最初的1-5年时间内,实际收益并不能让人满意,甚至会出现亏损。因此,投资者应具备以下条件:有稳定持续的收入;家庭有富余资金且没有其他投资意向;对收益回报有中长期准备。
什么是自然损失险
一、什么是自然损失险
自然损失险一般是指车险里的自燃损失险,属于车损险的保障范围,因线路老化等自身原因起火可赔。 如果车辆使用的年限比较久了,就要考虑自燃的情况,那么自燃险可以考虑购买。
二、自燃险加入车损险
改革之前,自燃险属于附加险,附加险主要包括:
玻璃险 :挡风玻璃、车窗玻璃单独破碎可赔;
划痕险 :车身表面油漆划伤可赔,这种情况发生率高,一般车主都会购买;
涉水险 :发动机进水损坏可赔,适合多降雨、多积水地区的车主考虑;
不计免赔 :把免赔额降为零,建议购买。
7 月 9 日,自燃险、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7个附加险都加在车损险里,也就是说以后我们买车损险不用再纠结要不要加自燃险、玻璃险了,而是直接包含在车损险里面了,而且在不增加消费者保费支出的原则下,删掉不合理的免赔责任(故责任免赔率、无法找到第三方免赔率等免赔约定)
退保需由消费者提出
险企强制退保万能险一事,引发了监管部门的注意。昨日,本报报道了《保单上明明写着保障终身消费者投保满一年却遭强制退保》。针对涉事保险公司北大方正人寿的行为和事件主角李小姐的遭遇,广东保监局方面表态称,北大方正人寿强行退保是违规的,李小姐可以向北大方正人寿总公司申诉,或者向总公司所在地的监管部门进行投诉。而对于第三方理财平台的涉嫌部分修改合同的问题,业内人士也产生了质疑。
退保程序必须是由消费者提出
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广东保监局表示,按照《保险法》规定的退保程序,必须由消费者提出申请,与保险公司协商后再进行退保。除非消费者在购买前存在欺诈隐瞒行为。从李小姐这个案例来看,北大方正人寿的行为已经违规。
在李小姐的退保提醒短信中,记者留意到了招财宝这一平台,主要销售包括万能险在内的固定期限、收益稳定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问题是,该平台的万能险产品协议后面都多了一个招财宝的附加协议,即领取(退保)授权:本人申请富德生命人寿在合同生效满1年时将万能险账户资金全部转回。而这一内容并未体现在李小姐电子保单合同上。也就是说,买了招财宝的万能险产品,除了比李小姐多了一个授权之外,同样要在满一年后退保。
记者也注意到,上述授权并非购买支付的必要条件,即使消费者没有看到这个授权,也已经被默认进行了授权。而这一授权的后果就是,碰到李小姐遭遇的情况,即一份原本是终身的保单合同完全变成了一份一年期的合同,消费者只能在一年内享受到该产品的理财收益和保障。
第三方平台无权修改合同
除了保险公司方面涉嫌违规操作之外,第三方平台是否有权修改合同也成另一焦点。
与李小姐一年期购买的情况相比,第三方平台在一些方面做了风险规避。在招财宝界面上,有一份《招财宝客户特别声明》,其对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了约束,包括声明人自愿放弃退保权利,在保单冻结期间内部的提出退保及保单提取业务,并放弃自动续保权利;对于保单及保单利益,保险金的具体处置,声明人授权由招财宝平台进行相应处理,招财宝的指令视同声明人做出;声明人的行为若与招财宝平台的指令冲突,声明人同意以招财宝平台指令为准。

实际上,无论是上文中的领取授权还是特别声明,它们都对保单进行了部分修改。尤值得一提的是,特别声明不仅很多消费者购买时并不容易发现,而且并不需要消费者同意就可以直接完成支付购买,很容易造成消费者被授权、被声明。
记者向业内寿险资深人士采访了解到,这一种情况尚属新生事务,如果仅从《合同法》来看,这是一个双方共同认定的合同条款,但如果是保险产品,则存在着问题。消费者的保险合同是和保险公司签订,第三方平台的招财宝只是负责代销,属于另外一个合同关系,但不能影响消费者和保险公司的合同协议。保险公司的产品都是向保监会报备的,这些第三方条款很显然已经对原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产品显然也不是在保监备份的合同。
至于如何对这一新生情况进行定性、监管和处理,还需要保监会研究决定。上述资深人士表示,可以确定的是,消费者购买的保单合同是与保险公司签署的合同关系,第三方平台无权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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