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工伤保险条例新变动

荀志磊妹
2K
前言:《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明年起施行,职工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纳入工伤认定范围。据介绍,增加该条款,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及时获得工伤待遇。新增的第四十三条规定,若发生工伤事故,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也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先行支付的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该日期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按该条例执行,若已完成工伤认定,其2012年1月1日后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仍要依照该《条例》规定执行。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明年起施行,职工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纳入工伤认定范围。

  明年元旦起,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若遭遇工伤,仍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向用人单位追偿。

  新快报讯 记者 李文 报道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前天第二次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昨日获表决通过,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新增了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有关内容:即使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若遭遇工伤,仍可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之后向用人单位追偿。据介绍,增加该条款,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及时获得工伤待遇。

  新增的第四十三条规定,若发生工伤事故,即使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也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先行支付的申请,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中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之后,先行支付的部分应由用人单位偿还,若不偿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法向用人单位追偿。

  该《条例》将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日期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按该条例执行,若已完成工伤认定,其2012年1月1日后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仍要依照该《条例》规定执行。

  《条例》还对工伤认定的范围进行了调整,首次将职工在上下班途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事故伤害,以及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纳入工伤认定范围。

- THE END -
字数:633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超级玛丽15号
可选重疾额外赔、癌症保障实用
85512
达尔文12号
可选疾病额外赔、癌症多次赔保障
84521
达尔文宝贝计划12号
可选疾病额外赔、常见病投保宽松
84054
大黄蜂16号(旗舰版)
少儿特疾多次赔、重疾额外赔付高
83521
青云卫6号
重疾额外赔、少儿特疾赔220%
82145
小青龙7号
少儿特疾多次赔、重疾可赔6次
81250
医联有盟(瑞星保)
可选身故、可选医疗保险金
80125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