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国保险市场业务分析

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监管,防范化解行业风险
加大市场行为监管力度,狠抓市场秩序规范。2008年,监管部门除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等监管工作外,于2008年8月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的方案》(保监发[2008]70号,以下简称“70号文”),采取高压态势,重点整治数据不真实、条款费率报行不一、理赔难和公司内控不健全等市场突出问题,切实强化对车险等主要险种和交强险、农险等政策性业务的监管。加大偿付能力监管力度。2008年9月《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水平提出了更加严格的监管要求。监管部门加大了对偿付能力不足公司的持续性监管力度,采取限制其业务规模等措施改善偿付能力,推动其通过增资扩股、发行次级债等方式缓解偿付能力不足压力。加大公司治理监管力度。建立与公司主要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长的沟通制度,强化其对公司管理层以及公司经营情况考核和监督;建立内审报告按季上报制度,强化公司内部稽核审计工作。
防范重点业务经营风险。针对农业保险试点问题,组织对新疆等6个主要试点省的业务专项检查,并出台《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加大对农业保险经营的规范和监管力度。此外,针对交强险和车险业务发展出台多项措施,并推动和规范了“见费出单”制度在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施行。防范产品管理风险。出台《关于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财产保险公司法律责任人管理的通知》、《关于规范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管理的通知》和《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精算规定》等规定,加大对产品特别是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监管力度,防范化解其经营风险。
加强风险评估,推行分类监管。试行《财产保险公司风险评价办法》,探索对产险公司的内控管理和风险状况进行综合评价及分类监管。防范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产险业的风险传导。组织风险排查,加强实时动态监测,并对有关公司采取了特别监管措施,防止风险跨境传导。
2008年,重点领域发展环境进一步趋好。农险方面,中央财政出台了对种、养两业险的保费补贴管理办法,各级政府也加大了对政策性农险的扶持力度,2008年有97%以上的农险业务得到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补贴支持。部分省市政府还出台了农业保险大灾准备金或其他超赔风险防范措施,支持农险稳健经营。科技保险方面,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将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列入企业研发费用,允许按实际发生额的150%税前扣除;首批试点地区政府也纷纷出台了相关的财政配套补贴政策。2008年,科技部批准了上海等4城市和西安高新区、合肥高新区为第二批科技保险创新试点区,进一步扩大了试点范围。责任险方面,在近年不断加大支持力度的基础上,2008年又有三分之一的省市有关部门出台了有利于责任保险发展的文件或措施,其中经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沈阳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将于2009年起正式施行,沈阳成为全国首个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纳入立法范畴的城市。
产险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质量仍待提高,诚信建设有待推进
诚信是保险业发展的生命线,服务创新是公司长久生命力所在。随着保险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竞争的日趋激烈,各公司日益重视服务,不断推进诚信建设,在建立行业服务标准、改善服务质量、拓宽服务领域等方面取得较大进展。但是,保险业诚信建设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受整个社会诚信和法制环境有待完善、保险公司改革还不够深入等多种因素影响,产险市场的诚信状况和服务品质与行业诚信目标及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当前群众对保险公司服务质量尤其是理赔服务质量方面的反映仍较强烈,车险等主要领域“投保容易理赔难”的问题仍然相当程度地存在,既损害了保险消费者的利益,也削弱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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