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实施啦!

近日,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的作用,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玉溪市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对全市三类企业给予补贴。
日前市人社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转发<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新增了企业稳岗补贴。对依法参加企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裁员或少裁员,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的企业给予稳岗补贴。
其中三类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提出补贴申请,第一类是当年平均工资连续3个月低于统筹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且当年参保人数比上年减少不超过5%的企业,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5%给予补贴;第二类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40%给予补贴;第三类为兼并、化解产能过剩以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按照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据悉,稳岗补贴将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等相关支出,从而缓解企业暂时困难,及时保障职工权益。目前,我市已经有部分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如需申请,可携带相关资料向当地就业局提出稳岗补贴申请。
《通知》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的,除按规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外,可给予3000元创业补助金。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和期满后的特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4050”失业人员),灵活就业或公益性岗位就业的特困失业人员,根据就业的情况分别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的标准是:社保补贴按照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2/3给予补贴,缴费基数按照不超过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100%计算;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
另外,《通知》明确从今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1.4%、职工个人0.6%。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_副本.jpg)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